4月15日,景德镇市安委会印发《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的理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着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环境。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深入查找,推动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包括:全面自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企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各级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按照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各级安委会根据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开展综合督查,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对照职责、精细准备、密切配合,高标准做好新一轮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工作;市领导督导督查,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督办问题隐患“回头看”,统筹做好各级检查督查发现指出的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和销项等“回头看”。(来源:景德镇日报 胡启伟 吴玮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