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讯 4月28日,在浮梁县人民法院湘湖法庭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用人单位景德镇市某汽配公司与员工们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景德镇法院系统迄今为止,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涉及劳动者人数最多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全部化解完毕,共结案21件。
2021年7月,程某莲等21名劳动者以某汽配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向景德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汽配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停工期间的生活费。
仲裁委经开庭审理,认定某汽配公司通知劳动者回家待岗并将加工材料外发加工的行为属于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遂根据21名劳动者的不同工作年限,裁决某汽配公司支付21名劳动者2886元至44280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每人待岗生活费4740元。
汽配公司不服上述仲裁裁决,以仲裁委认定该汽配公司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错误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待岗生活费。
劳动争议案件关乎民生且本案涉及人数众多,若简单判决,矛盾纠纷不一定能彻底化解。办案法官确立了“调判结合、以判促调、力争调解”的办案思路,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及开庭审理,使双方当事人对证据、事实做到“心中有数”,形成合理的争议处理预期。
调解中,法官把握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与目标底数,在取得用人单位调解权限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调解方针,筛选出4起涉及经济补偿金数额最少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首批4起案件调解成功。签订协议后,法官紧盯生效调解书履行期限,促使用人单位按期履行,并借助21名劳动者在一起工作多年、平时建有微信聊天群的有利条件,以4名劳动者在微信聊天群中“现身说法”,树立法院调解公正、高效、便捷的形象,促使未调解人员转变观念,增强调解意愿。
根据剩余17件案件的不同情况,法官又制定了差异化调解方案,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法条释明、类案解析等方法,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背靠背调解,准确判定调解时机,按照分批调解、分批签字的策略,稳步推进,不断发挥已调解案件对未调解案件当事人的触动作用,最终21件劳动争议案件共分7批全部调解成功。
今年以来,该院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一方面开辟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缴费、查询案件进度等一站式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另一方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帮助企业梳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针对性的给予专业法律指导,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中化解企业用工风险,起到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共赢效果。(黄益华 李金龙 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