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全南县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全南支公司签订了一份特殊的“防贫保险”协议。这一保险将全县1114名城镇贫困群众作为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为每个贫困人员提供最高10万元的防贫保额。
全南县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把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和农村脱贫攻坚摆上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防贫长效机制,是该县落实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重要举措,以“防贫保险”为核心的精准防贫工作机制,从源头上筑牢了易贫重点人群发生贫困的“防火墙”,为实现高质量脱贫再上一道“保险”。
据了解,“防贫保险”将容易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城镇贫困群众纳入监测范围,主要解决他们因病、因学、因灾、因失业等致贫返贫的问题。属于城镇特困人员的,按照自付医疗费用0.5万元设置预警线,纳入监测范围,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扣除0.5万元起付线,剩余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按照4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含)至3万元的,按照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及以上的,按照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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