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4日,赣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于都、瑞金、寻乌、定南等四县(市),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领导郑世飘带队。
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进各地部分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规模养殖企业(大户)、医院,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就各地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还通过座谈会和查阅有关资料的形式,认真了解各县(市)政府及部门、单位负责人汇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落实情况,并与市、县、乡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各地要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下更大的力气做好水污染防治,使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要从源头抓起,确保水污染防治措施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确保《水污染防治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赖晨 记者兰国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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