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名单的议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市委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来确定议题、依法监督、推动发展;要按要求出席常委会会议和活动,这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职的具体表现,也是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首要前提;要认真审议,积极发言,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工作,深度参与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讲公道话,办公道事,敢于不讲情面,敢于提出不同意见;要转作风,守底线,带头严格依法履职,讲政治、讲大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谨慎用权,远离红线,坚决维护好人大常委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