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到我市,就《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龚绍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饶剑明,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吴海平参加调研。景德镇市委书记钟志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锋,市委副书记王前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立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董立新分别看望调研组一行。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良主持座谈会,副市长孙鑫汇报了景德镇市工会工作总体情况。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雷铭参加看望。
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景德镇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各相关部门及国有、民营、劳务派遣、灵活就业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代表,围绕企业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灵活就业人员入会保障、企业工会主席任职待遇、工会人员设置等重点内容、程序规范、保障和支持条件等议题展开讨论,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马志武指出,企业工会立法,为更好地做好企业工会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也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的需要。景德镇作为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是一座充满创意活力的城市,存在大量形式多样的工会组织,对于此次全省范围条例的出台有着很重要的典型意义。通过座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贴近企业工会发展实际。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尽快对《条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梳理、细化、增补和完善,妥善处理企业和职工利益有机统一的关系,进一步推动企业工会立法工作,努力使这部法律立得准、行得通,质量高、效果好,既保障职工权益,又能为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服务。
在景期间,调研组一行还深入伊人如瓷孵化基地、昌南新区智造工坊和逸品天合陶瓷公司,实地调研文创工作室等小微企业工会工作。(来源:景德镇日报 熊希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