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半挂车司机乔某因未保持安全车速,连撞两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拿到事故认定书后悔不已。
3月2日17时08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遂兴大道螺溪村路口发生三车相撞,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事发地,发现一辆半挂车停在右车道,车头受损严重,一辆红色小型越野车被撞横在左车道,车尾受损严重,前面一辆二轮电动车零件散落一地,二轮车驾驶员胡某已送往医院救治。
经了解,当天 17时许,谢某驾驶粤B2N***小型越野客车沿遂川县泉江镇遂兴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螺溪村路口时,看见左车道一男子骑二轮电动车正缓慢行驶在前面道路中间隔离带空缺处,准备横穿过马路,于是谢某开始减速,没想到后面一辆同向行驶的半挂车直接撞上,小型越野客车又撞上二轮电动车。造成胡某头部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乔某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遂川交警部门依法认定乔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胡某还在继续治疗。
在此交警提示:行车上路,突发状况随时可能发生,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遂川交警大队 肖遂冬 韩良模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