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刘春报道:9月22日22时许,兴国县公安局隆坪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隆坪乡圩上街一家商店门口,冯某下车买完水回到车内时,发现放置在车内副驾驶小抽屉里的5300元现金不见了,请处理。
接指令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民警向冯某了解具体情况时,冯某告诉民警,其是开稻谷收割机的,今天刚收到了5300元收割款,在隆坪圩镇上的某商店下车买了一瓶水,当时自己的车门也没有锁,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车内5300元现金不见了,然后就报警了。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车内并没有被翻动的痕迹,而且当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时,周边群众表示除了冯某以外,并没有看见其他人从车内下来过。民警在征求冯某同意后,开始在车内寻找,最终在副驾驶的脚垫下找到了“被盗”的5300元现金。
当失而复得的财物出现在眼前时,冯某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并一再对民警认真负责、细致耐心的精神表示由衷感谢,现场周边邻居也竖起了大拇指为民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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